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鲁发〔2022〕1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鲁发〔2024〕6号),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对《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拟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名义制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系,促进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我们于2020年3月制定了《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有效期至2025年4月29日。自文件印发以来,我省共引导建设并组织认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384个,主要分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先进材料、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等标志性产业链领域,对于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企业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鉴于当前新的发展形势,计划对《指南》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针对《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在调研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面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相关企业及协会充分征求修订意见。2025年1月10日,征求了各地市工信局、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共收到18条意见建议,采纳11条。2025年1月23日,征求了郑忠才等专家学者意见2条,均已采纳。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8条,采纳4条,进一步研究完善后,形成了《指南》(送审稿)。
三、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出台了《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鲁发〔2022〕15号),提出“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加强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对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聚集高端人才,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产学研”融合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有重要推动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功能和培育认定要求。
第二部分为认定条件和程序。明确了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对申请企业的要求。
第三部分为运行评价和监督管理。明确了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的期限、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为鼓励政策。明确了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在认定后能享受的相关政策。
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了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材料、评价材料和评价指标体系调整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