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本年度推荐范围涵盖绿色工厂及绿色工业园区,凡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企业或园区,可本着自愿原则,依据最新评价标准开展自我评估。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遴选方针,择优推荐,所推荐对象原则上应达到或超过本地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发展水平。
评价变化:一是优化评价指标。将原来以定性为主的 92 项评价指标简化为以定量为主的 14 项;二是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增加节能降碳评价指标的权重,重点培育节能降碳潜力大的高载能行业;三是取消第三方评价。企业可在线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提供佐证材料即可申报。
重点培育行业:今年率先确定了 53 个绿色工厂重点培育行业并制定评价要求,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逐渐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推荐名额:今年绿色工厂推荐不限制名额,但推荐的企业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已有国家绿色工厂的平均水平。
(一)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 53 个重点行业的企业。
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 5% 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或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质量,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前将推荐名单和开展对标情况一并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优中选优,确定拟入围名单,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 2025 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名单。
如发现企业、园区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工信部将根据《办法》将企业、园区从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
三、评价要求
原材料消耗强度 | |
取水强度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性 | |
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投资额占比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或排放强度 | |
绿色设计 | |
产品碳足迹 | |
土地产出率 |
近三年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 | |
省以上绿色工厂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能源产出率 |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达到 2 级以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耗占比 | |
水资源产出率 |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建设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 | |
建设园区能碳管理中心 |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 |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
二氧化碳排放弹性系数 |
(一)钢铁行业(4 种)
长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
(二)石化化工行业(13 种)
石油化工一体化、精对苯二甲酸、煤制烯烃、烧碱、电石、尿素、钛白粉、轮胎、纯碱、黄磷、磷铵、聚氯乙烯、涂料。
(三)有色行业(6 种)
铜冶炼、锌冶炼、铅冶炼、电解铝、工业硅、氧化铝。
(四)建材行业(4 种)
水泥、平板玻璃及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
(五)机械行业(10 种)
汽车整车、船舶、铸造、锅炉、内燃机及其零部件、压缩机、电机、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装备。
(六)轻工行业(5 种)
造纸、家用电器、日用陶瓷、皮革、制糖。
(七)纺织行业(4 种)
印染、化学纤维、棉纺织、色纺纱。
(八)电子行业(7 种)
光伏、锂离子电池、计算机、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显示器件、移动通信终端。
注:各行业的涵盖范围详见管理平台。